如果发现别人使用您的注册商标该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为侵权行为。 根据您可以据此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损失。您也可以委托我们代为处理。 如果您被告知您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冲突,并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您该怎么办 可视情况而定,请与您信任的代理人联系。 如何保护我们的企业字号不被他人作为商标注册并使用 企业字号又称商号,是企业名称的显著部分。很多商号有多年的历史,并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商号的取得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的,不具有绝对的排他权。在不同的管辖区域可以有相同的商号存在,也就是说与您相同的企业名称可能出现在除上海或本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而注册商标具有绝对的排他权,只要您的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只有您可以在限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都是通过商标注册来保护的,如“狗不理”、“同仁堂”、“张小泉”。有些商标由于知名度高,企业就将商标用在企业名称上,如美国“波音公司”,原名“太平洋航空产品公司”。“波音”商标出名后,就将“波音”商标用于企业名称。因此,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商号是明智的举措。 什么是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是在相关公众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排他权可以扩大到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也就是说,您的商标如果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别人即使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都不能使用。 通过什么途径取得驰名商标的认定 新的《商标法实施条例》颁布以后,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办法有所改变。改以前的主动报请认定程序为被动认定,也就是说只有在商标异议、评审或商标纠纷诉讼过程中请求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 有害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 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哪些商标注册申请有可能被驳回 除了以上17、18所述的情况外,如果您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已经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将会被驳回。另外,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他人的在先权利除了在先注册的商标权利外,还包括他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及其他的人身权利。如果您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含有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创意 (1)首先要选择易于读、写、发音和便于记忆的字或字母。当然并不绝对排除“以奇制胜”手法的运用。 (2)应当满足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 (3)创意必须是原始的,还应当注意规避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4)选择具有较显著性的商标。 (5) 使用自己所拥有的著作权或专利权的标志作为商标,不仅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而且可以用在先的著作权或专利权阻止他人在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及注册类似商标。 |